北京通州检方通报制售冒牌化学试剂案:京津冀
4月26日,北京市通州区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工作暨典型案例。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发布的十起典型案例中,包含一起制售冒牌化学试剂案。
通州区检察院披露,本案在审查批捕阶段共涉及33名嫌疑人、京津冀15处化学品存放地点,现场查获的大量化学品中包括盐酸、硫酸等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性的危险化学品。
对散装硫酸等数十种化学试剂分装
贴上仿制的“北化”商标后对外销售
通州检方发布的典型案例显示,2017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那某某和田某某夫妻二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通过被告人王某某仿制“北化”商标标识、合格证并伪造权利公司授权书、合作协议等材料后,夫妻二人在河北省玉田县一库房内,通过对散装硫酸等数十种化学试剂进行分装、贴标的方式,擅自制造含“北化”商标标识的化学试剂对外销售,共获利人民币260万余元。
被告人倪某某明知夫妻二人所销售的化学试剂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支付人民币70万余元的价格购买并加价销售,其间,倪某某还委托他人伪造权利公司印章三枚,用于伪造化学试剂产品合格证。
2019年8月21日,民警在那某某和田某某的库房及暂住地内起获带“北化”商标标识的化学试剂277箱、“北化”商标标识6416张、产品合格证221张、打码器、送货单等,在倪某某暂住地内查获权利公司印章3枚、带“北化”商标标识的化学试剂76瓶等。经权利公司认定,扣押的化学试剂、商标标识及印章均系假冒。
三被告人获刑3年4个月至5年不等
分散各地的涉案化学品被及时销毁
2019年8月17日,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立案侦查,后视不同情况对上述人员适用刑事拘留、逮捕强制措施。2020年2月28日,通州分局以那某某、田某某、王某某、倪某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等罪名移送审查起诉。
2020年9月3日,通州区检察院以那某某、田某某、王某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倪某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提起公诉。
2020年12月4日,法院判决认定上述三名被告人犯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至五年不等,并处罚金8万元至20万元不等。
通州检方指出,该案被侵权产品系易燃易爆、腐蚀性极强的危险化学品,大量化学品堆积,严重威胁到“京津冀”的安全与稳定,同时案件具有社会影响大、涉案人员众多、涉及罪名复杂、制假售假形成产业链、跨省市作案等特点。
“及时扣押的化学品虽然交由专业的危险物品保管单位储存,但因涉案化学品分散各地、数量大、种类多,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通州检方介绍,经过与公安机关、安全监督管理局等多部门协调配合,在确保刑事诉讼能够顺利进行的前提下,及时将1.6万余瓶500ml-2500ml装的化学试剂及50桶25L装的化学原料进行销毁,消除了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这一隐患。
近三年受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167件
京津冀团伙作案特征较为突出
发布会上,通州区检察院还通报了该院近3年办理的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情况:共受理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67件325人,其中审查逮捕案件75件135人,审查起诉案件92件190人,未出现捕后撤案和无罪案件。
案件量增长较为突出,2018年至2020年受理案件件数和人数较前三年同比分别增长248%、322%,其中,侵犯商标权类案件占比最大,占全部侵权类案件的89%;侵犯著作权类案件占比小幅上升,由4%提升至1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逐年攀升,2020年适用率达90%,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88%,法院采纳率96%。
通州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甘露介绍,与前三年比,跨区域案件数量从55%上升到92%,就假冒侵权产品而言,制假、销假、储假端口异地分离,与天津、河北等地犯罪分子相互勾连,京津冀团伙作案特征较为突出。如上述假冒“北化”注册商标案,涉案33人分工配合,在天津、河北生产灌装,运输至北京贴标、销售。
甘露还提到,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覆盖制造、运输、销售、储存等多个环节,产业链条组织分工更为细化,共同犯罪占比达63%,多数由夫妻、同乡或熟人亲朋介绍入行,形成团伙聚集,通过攻守同盟、单线联系等方式对抗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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