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通报

最新通报!杭州这些你吃过的餐馆,查出不合格

 

近期,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市本级抽检796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11批次。

食品生产环节

食品生产环节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饼干、乳制品、水果制品、蜂产品、饮料、食糖、茶叶及相关制品、蛋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11类共计29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90批次,不合格2批次。

不合格样品为:

建德市紫金滩天然饮用水有限公司(建德市新安江街道岭后村)生产的1批次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超标不合格;

杭州千岛湖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淳安县千岛湖镇坪山路118号8幢105室)生产的1批次水运天下袋装饮用天然水亚硝酸盐超标不合格。

食品流通环节

食品流通环节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调味品、肉制品、方便食品、饼干、冷冻饮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食盐、食用农产品共17类270批次样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69批次,1批次豆制品不合格。

不合格样品为:

杭州华丰农贸市场方军豆制品经营部(下城区杭州华丰农贸市场营业房21.22号)销售的1批次老豆腐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不合格。

餐饮服务环节

餐饮服务环节抽检了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品、水产制品、调味品、餐用具等12类食品234批次样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26批次,餐用具检出5批次不合格,蔬菜制品检出1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检出2批次不合格。

不合格样品为:

淳安千岛湖九庄火锅店(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78号二楼)使用的1批次筷子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合格;

杭州御荣府华荣餐饮有限公司(上城区望江街道望江东路332号209室)使用的1批次茶盅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合格;

杭州市滨江区锦久餐饮店(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汉路1515号江南天街商业中心3幢401-9室)使用的条盘、浅圆盘、深圆盘各1批次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合格;

杭州余杭德恩餐饮店(余杭区乔司街道杭海路1826号一层106室、二层201室)销售的1批次姚锏台湾风味酸菜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不合格;

杭州源塘餐饮有限公司(江干区新塘路65-2号)销售的1批次鸡蛋氟虫腈超标不合格;

北京坦坦大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江南大道店(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汉路1515号江南天街商业中心1幢601-36室)销售的1批次雪花排骨肉检出莱克多巴胺不合格。

对上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交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处置。

小贴士: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一、苯甲酸及其钠盐

苯甲酸是重要的食品防腐剂,在酸性条件下,对霉菌、酵母和细菌均有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苯甲酸及其钠盐在腌渍的蔬菜中最大使用量为1.0g/kg。该项目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

二、山梨酸及其钾盐

山梨酸及其钾盐是一种酸性防腐剂,具有较好的抑菌效果和防霉性能,对霉菌、酵母菌和好氧性细菌的生长发育均有抑制作用。豆腐属于非发酵性豆制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山梨酸及其钾盐在非发酵性豆制品中不得添加。豆腐含有丰富的蛋白质、脂肪等营养成分,有利于微生物的滋长,因此为了能够延长豆制品的保质期,有可能在生产过程中违规添加山梨酸等防腐剂。

三、亚硝酸盐

亚硝酸盐是一类无机化合物的总称。硝酸盐和亚硝酸盐广泛存在于人类环境中,是自然界中最普遍的含氮化合物。饮用天然水中亚硝酸盐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水生产企业的水源污染,比如水源附近土壤施用硝酸盐肥料等造成硝酸盐含量较高,部分硝酸盐在水体微生物的作用下转化成亚硝酸盐。

四、氟虫腈

氟虫腈是一种杀虫剂,用于对跳蚤、虱子、蟑螂、螨、蚂蚁等虫害的防治。氟虫腈在鸡蛋中超标,可能是由于鸡场农户使用了混有氟虫腈的消毒液,在消毒过程中污染了鸡的饮用水或食料,进而污染鸡,间接引发鸡蛋中污染氟虫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