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化学检测领域评审关键点分析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水平的提高,机动车工业迅速发展,新材料或零部件的应用在提高机动车各方面性能的同时也带来了相应的问题,如:车内装饰物会挥发有毒有害物质,从而影响乘客健康;车体及零部件中重金属元素含量偏高,报废时会产生二次污染等。因此世界相关组织及政府对机动车产品的化学成分出台了相关标准及政策,从而也催生了化学实验室的认可需求。文章对目前在机动车行业的化学实验室认可评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旨在提供相关解决方案。
1 实验室化学检测领域现状及评审关键点
1.1 研究背景
随着机动车新工艺、新材料的引入,车内的污染源也在增加。目前,车内主要污染源包括阻尼板、车内空调、塑料制品和粘合剂、车内饰及车内配件。
2000年10月,欧盟正式颁布报废车指令2000/53/EC[1],对机动车材料中的有毒有害物限量做出了明确规定,我国也在2006年发布了《机动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以指导机动车生产、销售及相关企业开展并推动机动车产品报废回收工作。目前机动车制造企业也相继实施该要求,对机动车、零部件及车用材料等的化学成分提出了要求,机动车检测机构随之陆续拓展了化学检测领域的相关业务。
长期以来,我国机动车检测行业主要从事物理、机械及电学等非化学领域的性能检测,化学检测项目较少、起步晚,从实验室内部运行到外部评审在化学领域基本都存在盲点和不足,文章从技术角度出发,剖析评审中的关键点,希望能为机动车检测实验室中化学领域的现场评审及相关工作的推进奠定基础。
机动车检测实验室中化学领域的评审与其他化学实验室评审要素基本一致,主要是从人、机、料、法、环、检测6个方面出发,除满足CNAS-CL01—2018标准[2]要求之外,还需要满足化学领域的特殊要求,即CNAS-CL10《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1.2 检测能力
检测能力水平的高低是一个实验室整体水平的决定因素,因此现场评审对检测能力的把关至关重要。机动车属于综合型产品,每辆机动车涉及的零部件及材料有成百上千甚至上万种,虽然检测项目较少,但是检测样品所呈现的多样性和复杂性跨越多个领域、多种参数,如纺织品、高分子材料(包括塑料、橡胶等)、金属材料、涂料及空气等,现将机动车检测实验室化学领域主要项目及评审技术要点解析如下。
1.2.1 车内空气检测(包括VOCs和醛酮类物质检测)
目前主要以GB/T—2011《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GB/T —2009《长途客车内空气质量要求》、GB —2012《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为评价标准,执行环境领域的检测标准。
车内空气检测评审关键点如下。
1)首先应确认相关配套设备设施是否完备,关键仪器设备缺失或不能正常使用的不应推荐认可。如:现场评审中整车环境试验项目缺少环境舱,该类情形不应推荐认可。由于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挥发性强、稳定性差,样品存放环境设施采样装置、流量校准装置及分析仪器等在满足检测要求的前提下,还要严格满足气密性、不吸附/难吸附性及环境条件的稳定性等要求。需要经过验收及期间核查等手段,确认设备设施状态完好,符合标准及相关要求。例如:GB/T —2011的方法标准HJ/T 400规定,环境舱本底需要满足甲醛和甲苯的低浓度、温湿度稳定性及风速要求。因此,实验室只有严格开展质量控制工作,才能保障最终数据的准确可靠。
2)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至少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大型仪器设备(GC-MS,HPLC)的培训记录、化学基本知识和安全性培训);对于气体样品检测更要求操作者认真、细致,操作准确无误,因为往往样品不具备复现性。此外,化学检测领域主管领导要熟悉CNAS-CL10及GB 相关规定和具体要求,这样才能将相关内容良好地贯彻执行。
3)由于采集的空气样品受温度影响显著,因此采样前后的样品管都要有保温箱等设施进行保存,避免环境因素带来的不确定度影响。
4)检测过程中,注意低沸点物质苯的回收率及重复性,可以采取吹扫加标的方式制作盲样管对实验室进行考核。
1.2.2 催化转化器中贵金属检测
2013年我国出台的GB .5—2013《轻型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3]中要求,V型试验要求对车用催化转化器“按HJ509的规定检测其载体体积及各贵金属含量,测量结果不高于制造厂申报值的1.1倍”,检测方法按照环境标准HJ/T 509执行。